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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歲教師節上映的片子「先生你會不會回來」,改編自王政忠先生的真人真事,故事描寫王先生自高中時即離家半工半讀,天天躲在洗衣店的蘊藏室苦讀,奮力考上高大軍範大學,卒業後分發至南投爽文國中擔負練習先生。爽文國中位於南投縣中寮鄉,是全台灣最窮的平地鄉鎮之一,本地連超商都沒有,乃至連省道也不經由。正因為「不想繼續待在偏鄉黉舍」,所以他特別很是起勁設計課程,進展能讓考成第一位,連忙調離這裡,到大城市裡擔負補習班名師。但沒想到卻遭受了921大地動,家破人亡的學生佈滿徬徨,流著眼淚問他:「先生,你會不會回來?」因為學生的這句話,讓王老師心生感到,最後選擇繼續留在爽文國中,和理念不異的老師們,一起協助學生走出地震後的心靈傷痛。
王政忠老師花了四年的時候,透過進修護照的講授技能,提升學生的閱讀理解能力。例如在分組進修時,依照能力凹凸,把學生分成A、B、C、D咖,只要D咖學會了,小組的分數就愈高,是以水平好的學生積極教誨其他人,培育共學精力。一個只有六個班的偏鄉小學,單親、隔代教化、低收入戶和新移民子女的學生比例超過五成,但是憑著不摒棄的決心和努力,堅持了17年,他透過教育改變學生在進修上的弱勢,成為全台灣獨一同時取得Power教師、Super教師和師鐸獎的三冠王。
「遭受了921大地動,流離失所的學生佈滿徬徨,流著眼淚問他:『先生,你會不會回來?』因為學生的這句話,讓王老師心生感觸,最後選擇繼續留在爽文國中......」(取自王政忠facebook)
教育可以翻轉人生,但假如教育資源分配不平正,卻會對偏僻地區學生的受教權造成顯明晦氣的影響。以花蓮縣104年度根基能力檢核成效為例,均標分數前3名集中在花蓮市、吉安鄉、玉里鎮等生齒密集區;均標分數偏低則集中在豐濱鄉、光復鄉、卓溪鄉等偏僻地區,顯示學生的進修體現,確實存在顯著差別。
此外,根據教育部統計資料,103學年度偏僻地區國中及國小(以下簡稱「偏遠區域學校」)的校數,共有1,127所,佔全國國中小學的總數「31.2%」。此中,各縣市50人以下的偏遠地區黉舍,國小共有331所,國中則有29校,占全體偏僻地區學校31.9%。統計數字顯示,偏鄉國中小學遍及存在「學校規模較小、班級數也少」的景遇。在貧乏同儕互動之下,學生的進修念頭也較為薄弱。此外,因地處偏僻、交通不便,再加上「單親、隔代教化和弱勢家庭」的孩子比例較高,所以家庭教育的功能相對微弱,偏僻區域黉舍的老師,常常成為學生在進修和糊口上的依靠重心。
憲法第21條劃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力與義務」。另外,「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3條第1項亦劃定:「本公約締約各國認可,人人有受教育的權力。…」結合國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力委員會進一步發布「第13號一般定見」,宣示受教育自己就是一項人權,也是「實現其他人權不成或缺的手段」。第13號一般意見進一步闡釋,教育應包孕以下四個要素。第一是「可取得性」(Availability),也就是國家應令人民可以充分取得範疇內具有功能的教育機構及教育計畫。第二是「可接近性」(Accessibility),即國度應令人民得以不受歧視地,接近行使教育機構及教育計畫。第三為「可接管性」(Acceptability),即教育的情勢與本色(包羅課程及講授方法),對學生及家長而言,應具有可接管性;例如必需具有相幹性、文化的恰當性及優越品質。第四為「適應性」(Adaptability),即教育應具有彈性,順應社會與社區的改變,並回應學生不同的社會與文化背景。
另外,大法官釋字659號注釋亦明文說起保障學生的「受教權力」;釋字626號、382號解釋亦闡釋人民受教育的權利,應受憲法保障。整體而言,人民有接受國民教育的受教權,除了憲法規定及大法官诠釋外,上開國際公約及一般看法,都可作為主要根蒂根基(參照釋字702號注釋羅昌發大法官協贊成見書)。
為了改良偏鄉地域黉舍的學生就學情形,立法院在去年12月6日,通過了「偏僻地域黉舍教育發展條例 」(下稱「發展條例」),可合用於「交通、文化、生涯機能、數位情況、社會經濟前提或其他身分,致有教育資本不足情形」的公立高中以下黉舍,並於「成長條例」中透過如「供應住宿舉措措施」、「國語(文)、英語(文)及數學的解救教學,可由中心主管機關全額津貼所需經費」、「特別嘉獎校長及教師在非偏遠地區黉舍服務成績優秀,而自願赴偏遠區域學校服務」等辦法,希望協助偏遠區域學校的教育發展。
教育部及立法院的用心值得肯定,相關規定如能徹底落實,應可改善偏遠區域的教育困境。但是,偏鄉地區的師資流動率,遠較一般黉舍為高,以104年度為例,偏鄉地區小學的教師活動率是「8.3%」,乃是一般學校「2.6%」的3倍以上;偏鄉地區中學的教師活動率是「5.8%」,也超過一般學校「1.7%」的3倍。然則,依「發展條例」第7條第1項劃定,偏遠地區黉舍甄選合格專任教師,確有困難者,主管機關得控留所轄偏僻地區學校教師編制員額「三分之一」以下的人事經費,採公然甄選方式,進用署理教師或以契約專案聘任具教師資格之教師。
「成長條例」明定偏僻地域黉舍編制員額及其人事費用可彈性應用,或許立意良善。但矛盾的是,偏鄉地域黉舍最缺少的就是不變的師資,成長條例固然一方面供給各類鼓(獎)勵辦法,但卻開出高比例的署理及專聘教師,是否真能達成希望正式教師久長留任之目標?偏遠區域教師難聘,活動率高,確切是不容否定的事實,但這恰是應該被最嚴厲對待,火急需要解決的問題,透過署理及專聘教師可否告竣此一目標?照舊反而晦氣於偏僻地域的師資穩定性,實有待主管機關進一步沉思。
*作者為理律功令事務所律師
文章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E5%8A%89%E6%98%8C%E5%9D%AA%E5%B0%88%E6%AC%84-%E5%BE%9E%E9%9B%BB%E5%BD%B1-強檔特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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